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[焦点] 时间:2025-09-10 11:14:24 来源:羽知网 作者:百科 点击:75次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前何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补缴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养老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省人社厅实施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单位按20%、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
(责任编辑:知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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